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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 2017-05-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定于2017年5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本次大赛,现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委员会由教务处处长任主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和各院系团委负责人等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7.“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组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5月26日—6月5日)

   参赛团队请登录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请各院系积极动员2015-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积极参加,并于6月5日前完成参赛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交项目基本情况,报名后还可以进行修改)。

   2.项目完善和院系遴选(6月25日前)

   大创项目参赛团队继续完善项目,完成项目计划书一份。此阶段继续接受大创项目以外项目报名参赛。

  院系进行项目遴选推荐,推荐项目均需提交项目计划书一份,初创组和成长组还需提供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后。项目计划书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名称以“院系名称-项目名称-团队名称-项目负责人”的方式命名;纸质版和电子版均由各院系收齐后交至校团委。

   3.校级评审(6月25日-6月30日)

   校内选拔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分析及评审,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六、联系方式

   校团委:李中焘,联系电话:0773-2253070

  各参赛项目关注全国赛网页获取最新的大赛进程和赛事动态信息,网址:http://cy.ncss.org.cn/。

                                 校团委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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