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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 2017-06-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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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作者:李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暑假前后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开学及补考时间

1. 放假时间:76日(星期四)开始放假。

2. 开学时间:831—91日学生报到注册,9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 补考时间:92—3日学生补考。

(二)教职工放假、开学上班时间

1. 放假时间:78日(星期六)开始放假。

2. 开学上班时间:830日(星期三)上班。92日、3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与学生补考等工作有关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值班安排

暑假期间,校长办公室、财务处每逢星期一、三上午9:30—12:00值班。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于7512:00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录入OA系统。

三、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 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安稳办要以防自然灾害、防火、防盗为重点,认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放假期间,学工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并会同校团委安排好暑期社会实践等学生活动;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师生的饮食安排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基建处要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教职工,要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职工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不足三天的经本部门单位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3. 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桂林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中层及以上干部要保证通信畅通。

4. 需要送学校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请在75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移交。

5. 各部门单位假期加班,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6. 暑假期间,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0773—5863280。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89266

校长办公室

20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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